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沪证司[2000]25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32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刊登于2000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第八版)和《上海证券报》(第八版)上。鉴于2000年9月8日至2000年9月21日为公司的配股缴款期,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认购,现就公司《配股说明书》刊登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8.00元。
4、配股比例:以199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
5、配股数量:本次配股共可配售1,150.6万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70.6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080万股。
6、配股代码:700061。
7、股权登记日:2000年9月7日。
8、除权基准日:2000年9月8日。
9、配售对象:2000年9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中纺投资”全体普通股股东。
10、配股缴款起止日:2000年9月8日至2000年9月21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11、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在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证券营业网点办理缴款手续;国有法人股股东在缴款期内,到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12、缴款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应配股份时,填写“中投配股”申报单,交易代码为“700061”,每股价格8.00元,配股数量的上限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办理。法人股股东凭介绍信、股东帐户卡、原始收据按现有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到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缴款手续。
13、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未被认购的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代销;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14、获配股票的交易:本次社会公众股配股的上市交易日期,将由本公司于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完成验资、新增股份的登记及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国有法人股配股增加部分,在国家有关政策尚未出台前暂不上市流通,高管人员持股按有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2000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第八版)和《上海证券报》(第八版)上刊登的本公司2000年度《配股说明书》。
咨询电话:010-64958201;021-58312768
联系人:鲍勤飞、胡金良
特此公告。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