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0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配股说明书》,为方便投资者,现就该《配股说明书》刊载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售比例及配售数量
本次配股以1998年末总股本136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共计可配售股份为4095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本次可配2340万股,实际认购702万股,其余放弃并不转让;社会公众股股东本次配售1755万股。
二、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88元。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基准日
1、股权登记日:2000年4月27日
2、除权基准日:2000年4月28日
四、配售对象:
2000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江西纸业”全体股东。
五、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
2000年4月28日至2000年5月22日止,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六、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含高管人员)在缴款期间,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其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有法人股股东在缴款期间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七、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含高管股)股东可根据自已的意愿决定是否认购其可配股部分,认购配股时,填写“江纸配股”买入单,交易代码为700053,每股价格6.88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2、国有法人股股东配股手续及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主承销商、本公司和国有法人股股东协商办理。
3、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由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予以包销。
八、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获配的社会公众股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本次配股的详细资料请参阅刊登在2000年14日《上海证券报》上的《配股说明书》。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