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关于召开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在东阳市广厦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做出以下决议:
(1)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决定于1998年8月23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广厦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公司1998年度增资配股预案;
1)以公司1997年底的总股本25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股;
2)配股价为5-7元;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投资建设浙江省“九五”重点工程--景宁英川水电站;
●投资兼并重庆市第一建筑(集团)公司;
●投资兼并南京产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
●投资兼并南京市第一建筑集团公司;
●投资兼并江苏清江建筑安装总公司;
●投资兼并上海合力建设公司;
4)本次配股自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
以上配股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上报浙江省证管办和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8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尚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五、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书于1998年8月19日(上午9点到下午5点)到东阳市振兴路1号公司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振兴路1号广厦大厦办公室
邮编:322100
电话:0579-6633706
传真:0579-6633886
联系人:沈鸣春 张浙红
六、会议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浙江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广厦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