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
经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王宜森先生(董事长)、刘殿华先生(总经理)、窦逗女士(常务副总经理)、叶宁先生、徐益民先生、张忆慈女士;
独立董事:叶玲女士、梁珍海先生、陈柳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为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各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
发展战略委员会 王宜森、梁珍海、陈柳 王宜森
审计委员会 叶玲、陈柳、徐益民 叶玲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梁珍海、刘殿华、叶玲 梁珍海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职工代表监事:冯艳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雁丽女士(监事会主席)、伍卓琼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为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三分之一。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总经理:刘殿华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窦逗女士
副总经理:王宜松先生、刘标先生、杨晓波先生、张永辉先生
财务负责人:金宇西先生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刘明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杨雨女士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刘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杨雨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三节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87763739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润麒路 70 号
电子信箱:jinpuyl@126.com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王建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春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聂荣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王建优先
生、李春涛先生、聂荣辉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窦逗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刘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涛先生、聂荣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建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00,202 股。窦逗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5,000 股,通过镇江金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刘标先生通过镇江金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王建优先生、李春涛先生、聂荣辉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
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一、董事长王宜森先生简历
王宜森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军区司令部绿化办工程技术人员队长、南京金埔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京金埔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担任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宜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 3,822 万股和通过南京丽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294 万股,合计持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5.98%;与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副总经理王宜松先生为兄弟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宜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为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总经理刘殿华先生简历
刘殿华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历任扬州大学讲师、扬州大学副教授、南京金埔景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院长;现任金埔科技产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殿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150 万股和通过镇江金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45 万股,合计持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3%;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殿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为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三、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窦逗女士简历
窦逗女士,中国国籍,1983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历任南京金埔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南京金埔景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院副院长、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南京金埔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设计院院长、广西金埔园林有限公司监事、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设计分公司负责人、南京公用金埔数字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窦逗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52.5 万股,通过镇江金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18 万股,合计持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窦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为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四、董事徐益民先生简历
徐益民先生,中国国籍,1962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会计、国营第七七二厂企管处干事、国营第七七二厂四分厂会计、国营第七七二厂劳资处干事、国营第七七二厂十八分厂副厂长、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副处长、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处长、国营第七七二厂副总会计师兼处长、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南京高科新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