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1-068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科激光”)拟以自有资金 6,240 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子公司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芯光纤”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周毅明先生合计持有的 15%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睿芯光纤 100%股权,睿芯光纤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一
1、企业名称: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地址:东湖开发区珞瑜路716号华乐商务中心
4、法定代表人:周爱清
5、注册资本:97,162.35万人民币
6、营业执照注册号:91420000780912501K
7、主要股东: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8.6364%)、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3.8148%)、江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7.15%)、襄
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3.4723%)、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5.8459%)。
7、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
(二)转让方二
1、周毅明,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住址:湖北省武汉市。就职单位: 武汉展熠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转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81960299Q
3、法定代表人:陈星星
4、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三路99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9日
8、经营范围:光纤、特种光纤及光学及光电子元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 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 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 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二)本次收购前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收购前 收购后
股东名册 持股比例 股东名册 持股比例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5%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周毅明 5% 周毅明 -
合计 100% 合计 100%
(三)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147.49 31,292.09
净资产 40,901.69 26,251.01
营业收入 25,513.16 15,901.28
营业利润 17,191.69 8,287.82
净利润 14,650.68 7,130.23
(四)目标公司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 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价值41,600万元为定价参考依 据,经各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时标的公司的估值为41,600万元。本次交易 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 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公司评估价值41,600万元为定价参考依据,经各方协商, 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时标的公司的估值为41,600万元。
(五)其他情况
本次收购的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 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根据标的公司的估值,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10% 股权确定转让价格为4,160万元,周毅明持有的标的公司5%股权确定转让价格为 2,080万元。
(二)支付方式
1、公司向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结算账户。
2、公司向周毅明支付股权转让款按协议签署且生效之日起5日内,公司向周毅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即1,04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5日内,公司付清剩余50%股权转让款,即1,040万元。
(三)协议生效条款
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支付款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过渡期安排
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过渡期间标的公司所产生的损益由股权变更完成后的标的公司股东享有。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构成关联交易,收购完成后也不存在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睿芯光纤少数股东股权,旨在进一步增强公司对旗下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开拓区域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次收购所需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睿芯光纤股权比例将由85%变为100%,睿芯光纤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