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1-061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4日下午12:00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华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刘华兵先生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公司任职,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与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长飞(武汉)光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下控股子公司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经调整后不超过人民币82,06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 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监事 2021 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形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成员2021年薪酬标准制定如下:
姓名 职务 2021年度税前津贴(万元)
刘华兵 监事会主席 不领取监事津贴
熊新华 外部监事 6
徐前权 外部监事 6
李星 监事 不领取监事津贴
李立波 监事 不领取监事津贴
本津贴标准,与2020年津贴标准保持一致,自本届任期聘任起除以12个月,按月平均发放。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监事薪酬,5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