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 越博 公告编号:2023-175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1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现将有关诉讼
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涉诉
序 原告 被告 案 诉讼请求 金额 诉讼进展
号 由 (万
元)
周婧、徐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
方伟、刘 周婧归还款本金 5,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
恒、李响、 00 元及利息,暂算至起 的《民事上诉状》,获悉原审被告李响,因
南京市 李占江、 借 诉之日本息合计为 5,74 不服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 年
高淳区 南京越博 款 5,115 元;判令被告徐方 11 月 20 日作出的(2023)苏 0118 民初 1571
1 隆兴农 电驱动系 合 伟、刘恒、李响、李占 574.5 号民事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村小额 统有限公 同 江、南京越博电驱动系 诉,上诉请求如下:
贷款有 司、南京 纠 统有限公司、南京越博 1、请求依法撤销(2023)苏 0118 民初 1571
限公司 越博动力 纷 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
系统股份 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 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申;
有限公司 清偿责任;判令各被告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中涉及的违规担保事项为李占江个人行为,一审判决中公司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诉人本次上诉事项尚需经人民法院审理,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