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 越博 公告编号:2024-020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2024 年 2 月 29 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
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9),预计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9,847.22 万元至-20,898.76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3,814 万元到 0 万
元。若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年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若保留意见未消除,公司 2023 年被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诉讼案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同时,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诉讼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案件的诉讼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885.270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
本次新增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涉诉金额 诉讼状态
号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收到由江苏省南京
市建邺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苏 0105 民
初 21402 号传票等诉讼材料,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开庭审理,2024 年 1 月 24 日收到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嘉旺物
流有限公司支付运费87,380元及逾期付款利
息(以 87,38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
南京嘉 运费 87380 元及逾期付 日止);
旺物流 南京越博动 运 输 款利息损失;请求判决 (2)被告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
1 有限公 力系统股份 合 同 被告退还原告保证金 18.7380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嘉旺物
司 有限公司 纠纷 100000 元及逾期付款利 流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1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
息损失;请求判决被告 款利息(以 10 万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3 月
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
日止);
(3)驳回原告南京嘉旺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
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
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 4048 元,
减半收取 2024 元,由被告南京越博动力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苏州市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
大华精 南京越博动 承 揽 模具款 9000 元及产品价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由江苏省南京
2 密机械 力系统股份 合 同 款 88172 元,合计人民 9.7172 市建邺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苏 0105 民
有限公 有限公司 纠纷 币 97172 元及相关利息; 初 21486 号传票等诉讼材料,于 2024 年 1 月
司 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本案 12 日开庭审理。
诉讼费用。
深证市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收到由江苏省南京
信瑞达 南京越博电 买 卖 货款 598750 元及利息; 市浦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苏 0111 民
3 电力设 驱动系统有 合 同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本案 59.8750 初 946 号传票等诉讼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13
备有限 限公司 纠纷 诉讼费用。 日开庭审理。
公司
南京浦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收到由江苏省南京市
口经济 南京越博电 合 同 返还补贴资金 1796.94 浦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苏 0111 民初
4 开发区 驱动系统有 纠纷 万元及利息;请求判决 1796.9400 875 号传票等诉讼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
管理委 限公司 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 开庭审理。
员会 用。
合计 1885.2702 —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约 3173.26 元,
为本期公司应计利息、应承担的诉讼费用等,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部分案件尚
需法院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
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