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 越博 公告编号:2024-039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4 年 2 月 29 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
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9),预计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9,847.22万元至-20,898.76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3,814万元到0万元。
若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2.年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若保留意见未消除,公司 2023 年被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根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
进展,现将有关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 案 涉诉金
号 原告 被告 由 诉讼请求 额(万 诉讼进展
元)
刘 恒 、 周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刘恒
婧 、 徐 方 归还借款本金 5,000,000 元
伟、李响、 及利息,暂算至起诉之日
南京市 李占江、南 借 2023/3/16 , 本 息 合 计 为 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驱动于 2024 年 3 月
高淳区 京 越 博 电 款 5,745,115 元;判令被告徐 28 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 01
隆兴农 驱 动 系 统 合 方伟、周婧、李响、李占江、 574.51 民终 14 号传票,传唤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
1 村小额 同 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
贷款有 有限公司、 纠 司(以下简称“越博电驱 驱动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参加开庭(询
限公司 南 京 越 博 纷 动”)、南京越博动力系统 问)。
动 力 系 统 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
股 份 有 限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各
公司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李占江、周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占
婧 、 徐 方 江归还借款本金 5,000,000
南京市 伟、刘恒、 借 元及利息,暂算至起诉之日
高淳区 李响、南京 款 2023/3/16 , 本 息 合 计 为 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驱动于 2024 年 3 月
隆兴农 越 博 电 驱 合 5,745,115 元;判令被告徐 28 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 01
2 村小额 动 系 统 有 同 方伟、刘恒、李响、周婧、 574.51 民终 18 号传票,传唤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
贷款有 限公司、南 纠 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 驱动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参加开庭(询
限公司 京 越 博 动 纷 司、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 问)。
力 系 统 股 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
份 有 限 公 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各被告
司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周婧、徐方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周婧
伟、刘恒、 归还借款本金 5,000,000 元
南京市 李响、李占 借 及利息,暂算至起诉之日
高淳区 江、南京越 款 2023/3/16 , 本 息 合 计 为 公司及子公司越博电驱动于 2024 年 3 月
隆兴农 博 电 驱 动 合 5,745,115 元;判令被告徐 28 日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 01
3 村小额 系 统 有 限 同 方伟、刘恒、李响、李占江、 574.51 民终 243 号传票,传唤公司及子公司越博
贷款有 公司、南京 纠 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 电驱动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参加开庭(询
限公司 越 博 动 力 纷 司、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 问)。
系 统 股 份 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
有限公司 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各被告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所涉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系公司原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以公司名义违规担保。上述案件经一审法院判决(2023)苏 0118
民初 1568 号、(2023)苏 0118 民初 1611 号、(2023)苏 0118 民初 1571 号,担保函
对公司及越博电驱动不发生效力,公司及越博电驱动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尚需经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金额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