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 越博 公告编号:2023-172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36)、(公告编号:2023-1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
期取得进展,现将有关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涉诉金额 诉讼状态
号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收到由江苏省南京市
浦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 0111 民初
请求判令被告向 475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
原告支付合同款 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
江苏力 南京越 6 万元及逾期利 日起 15 日内应支付原告江苏力旷智能科技有
旷智能 博电驱 承揽 息;判令被告向 限公司货款60,000元、赔偿经济损失333,048.89
1 科技有 动系统 合同 原告赔偿实际损 39.30 元,合计 393,048.89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
限公司 有限公 纠纷 失 333,048.89 元 60,000 为基数,按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上浮
司 及逾期利息;判 50%计算,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
令被告承担本案 付之日止;以 333,048.89 元为基数,按银行间
的诉讼费。 同业拆借利率上浮 50%计算,自 2023 年 5 月 9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
诉讼请求。
上海启 南京越 服务 请求判决被告支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收到上海市崇明区人
2 锐文化 博动力 合同 付合同欠款60万 78.00 民法院出具的(2023)沪 0151 民初 4372 号执
传播有 系统股 纠纷 元以及违约金 18 行通知书,通知内容如下:崇明区人民法院作
限公司 份有限 万元,共计 78 万 出的(2023)苏 0151 民初 3961 号调解书已发生
公司 元;请求判决被 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告支付本案诉讼 本院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立案。责令公司支付
费用。 申请执行人上海启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费
600,000 元并负担本案执行费 8,400.00 元。
请求判决被告支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收到上海市崇明区人
付合同欠款 4 万 民法院出具的(2023)沪 0151 民初 4375 号执
元以及违约金1.2 行通知书,通知内容如下:崇明区人民法院作
3 万元,共计 5.2 万 5.20 出的(2023)苏 0151 民初 3965 号调解书已发生
元;请求判决被 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告支付本案诉讼 本院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立案。责令公司支付
费用。 申请执行人上海启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费
40,000 元并负担本案执行费 500.00 元。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为一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内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诉讼事项所涉及的欠款已在 2022 年财务报表中体现,因此公
司未计提额外的预计负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结案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暂无重大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
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