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 越博 公告编号:2023-133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累计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相关案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2023-1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部分累计诉讼案件已于近日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涉案金额 诉讼进展
号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
玄武区人民法院出具
的(2023)苏 0102 民
南京越博 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全部 初7764号民事判决书,
动力系统 贷款本息 59,027,513.91 元 判决的主要内容为:被
兴 业 银 行 股份有限 金 融 及自2023年4月8日起至本 告一向原告支付借款
股 份 有 限 公司(被告 借 款 金清偿完毕时止按借款合同 本金 58,000,000 元及
1 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并 5,931.75 利息、罚息、复利、律
公 司 南 京 一)、李占 合 同 向原告给付律师费 290,000 师费 290,000 元;被告
城北支行 江(被告 纠纷 元;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 李占江、李莹对本判决
二)、李莹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 第一项确定的被告一
(被告三) 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169,194 元及财产保全
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
承担。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本金 2,000,000 元人民币及 日收到上海市松江区
支付逾期违约金,以未偿还 人 民 法 院 出 具 的
南京越博 的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 (2023)沪 0117 民 初
上 海 德 世 动力系统 民 间 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贷款市 15734 号民事判决书,
2 朗 实 业 有 借 贷 214.76 判决的主要内容为:被
限公司 股份有限 纠纷 场报价利率 4 倍计算,自 告 归 还 原 告 借 款
公司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算至实 2,000,000 元及支付原
际清偿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告逾期还款违约金 。
5 月 31 日止为 147,622.22 案件受理费 11,990.50
元)。 元由被告负担。
3 合计 6,146.51 —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为374.93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文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