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3-003
南 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逾期贷款的基本情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暨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7 亿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及因业务需要而办理的展期等综合业务,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暨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7 亿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及因业务需要而办理的展期等综合业务,最终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 9,5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由公司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越博”)、重庆越博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越博”)及李占江等主体为上述借款提供
担保。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2,198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由李占江、李莹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
发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2,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由公司子公司南京越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通信”)、重庆越博及李占江、李莹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为 5,767 万元,借款期限为 6 个月,由公司子公司越博通信、重庆越博、成都畅行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及李占江、李莹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偿还本金 150 万元,尚未偿还借款本金为 5,617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2020 年 8 月 11 日、2020 年 8 月 25 日及 2021 年 12 月
23 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会街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署了《合同书》,借款金额合计 11,050 万元。鉴于公司资金情况一直较为紧张,经与南京银行多次协商后对上述借款进行了展期,由公司子公司南京越博、重庆越博及李占江、李莹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偿还上述借款本金 40 万元,尚未偿还借款本金为 11,010 万元。
鉴于公司近期流动资金紧张出现了部分银行贷款逾期的情形,本次新增银行贷款逾期情况如下:
序号 债权人 逾期本金(万元) 借款类型 逾期时间
1 江苏银行 4,000 2022 年 12 月 5 日
2 江苏银行 5,500 2022 年 12 月 16 日
3 兴业银行 2,198 流动资金贷款 2022 年 12 月 30 日
4 浦发银行 2,000 2023 年 1 月 4 日
5 中信银行 5,617 2022 年 9 月 22 日
6 南京银行 11,010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合计 30,325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贷款逾期情况(包括上述新增银行贷款逾期)如下:
序号 债权人 逾期本金(万元) 借款类型 逾期时间
1 苏宁银行 1,500 2022 年 11 月 16 日
2 江苏银行 4,000 流动资金贷款 2022 年 12 月 5 日
3 江苏银行 5,500 2022 年 12 月 16 日
4 兴业银行 2,198 2022 年 12 月 30 日
5 浦发银行 2,000 2023 年 1 月 4 日
6 中信银行 5,617 2022 年 9 月 22 日
7 南京银行 11,010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合计 31,825 —
注:上表中列示的逾期本金,均不含尚未支付的利息以及因逾期产生的违约金等。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一直按期支付上述银行贷款的利息。公司将持续与上述银行进行积极协商,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公司也将通过加快应收账款回收工作等各种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以尽快解决贷款逾期问题。
2、中信银行及兴业银行已将上述银行贷款调整为次级贷款,上述债权人可能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资产等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将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同时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此外,公司可能因上述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
3、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