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2-086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金额: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54,208,333.66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
金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苏 0211 民初 7970 号案件开庭通知书及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就上述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被告三: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四:李占江
被告五:李莹
(二)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重组债务 54,208,333.66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诉求请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全部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开展非标业务的公告》。同
月,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资产”)与上海渝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渝新”)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与公司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公司与上海渝新的债务本息合计 5,420.83 万元。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助力公司业务开展与经营运作,公司与江苏资产开展了非标业务,公司债权人上海渝新将其持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合计 5,420.83 万元以5,000万元对价转让给江苏资产,公司股东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 390 万股公司股票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以其持有的 60 万股公司股票为本次交易提供质押担保,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及李占江、李莹为本次交易做连带担保责任。约定对江苏资产5,000 万元的债务自该笔款项支付到账之日起计息,年化利率不超过 12%,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每季度末月的 20 日为债务重组补偿结算日,
21 日为债务重组补偿支付日。原告认为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未在 2022 年 6 月 21
日向支付债务重组补偿已构成违约行为。原告为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处于立案阶段,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审理做出的判决和执行情况而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