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6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将视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而定,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业
绩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签署情况
近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相关合作项目的基础和指导性文件。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19,267.1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自学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 1997年11月11日
企业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程控交换系统、多媒体通讯系统、通讯传输
系统;研制、生产移动通信系统设备、卫星通讯、微波通讯设备、
寻呼机,计算机软硬件、闭路电视、微波通信、信号自动控制、计
算机信息处理、过程监控系统、防灾报警系统、新能源发电及应用
系统等项目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铁路、地下铁路、城
市轨道交通、公路、厂矿、港口码头、机场的有线无线通信等项目
的技术设计、开发、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通信电源及配
电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护;数据中
心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冷设备、冷通道、智能
化管理系统等)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护;
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承
包境外及相关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
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电子系统设
备的技术开发和购销(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进出口业务(按贸发局核发的资格证执行);电信工程专业承
包(待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兴通讯是全球领先的综合通信信息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全球电信运营商、政企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创新的技术与产品解决方案;公司是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领域首家 A 股上市企业,在汽车行业具有深厚的产业积淀。双方拟在拓展新能源商用车的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构建新能源商用车智能运营平台。
(一)合作内容和目标
双方拟在新能源商用车的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领域共同开展如下合作:
1.中控数据终端(数字座舱)及大数据系统,包括中控屏显、数据上传、云端大数据、各种应用等,逐步建立新能源商用车大数据生态;
2.中央计算平台软硬件产品,包括媒体处理器、信息服务、智能网联模块等;
3.整车控制系统开发及服务,逐步导入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底层软件及芯片;
4.动力域控制器(包括车身域)和底盘域控制器产品,逐步导入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统、底层软件及芯片;
5.ADAS 及线控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开发商用车 AEB 等辅助驾驶技术及产品,
逐步开发实现智能驾驶域控制器;
6.车云服务及平台运营,通过建设平台生态,引入成熟的渠道资源(车货匹
配),开发/集成路径规划和维修管理业务,提升车辆运营效益;
7.动力电池状态估计、电池系统热管理、一致性管理系统,电池故障诊断、预警安全与梯次利用,构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云端管理平台。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就上述合作内容展开合作,共同构建新能源商用车智能运营平台。
(二)协议的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内容的变更应经中兴通讯、公司一致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未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
在下述情况下,本协议可以被终止或解除:
1.中兴通讯、公司一致书面同意;
2.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在另一方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内仍未完成补救的情形,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公司将与中兴通讯在新能源商用车的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领域展开合作,共同致力于构建新能源商用车智能运营平台,实现互利共赢,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推进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合作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以双方合作意向为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视双方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而定,双方的合作能否正常实施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的业绩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