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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42 深市 越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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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博动力: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1

越博动力: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20-056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 年 7 月 20 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渭南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在陕西渭南签订《渭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项目入区协议》、《渭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项目补充协议》等协议。公司将在渭南高新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规划总投资12.78 亿元,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及动力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系统、自动变速系统,适用于不同动力驱动的各类新能源汽车。管委会指定的国资平台公司将向公司分批次投入产业基金 4 亿元人民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采取分期给付方式全力支持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对方名称: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地方政府派出机构

  关联关系: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渭南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对方名称:渭南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新盛路北段新能源大数据中心

  法定代表人:丁琳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等除外)。

  产权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渭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渭南市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渭南市产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渭南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关联关系:渭南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渭南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渭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对方名称:渭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业路 16 号创业大厦

  合伙事务执行人委派代表:李弩

  注册资本:20,1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金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等除外)。

  产权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渭南市产投产业发展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渭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99.5025%股权,股权穿透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渭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渭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渭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在渭南高新区设立子公司,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
规划总投资 12.78 亿元,其中一期总投资 5 亿元,二期总投资 7.78 亿元。新能源汽车
动力系统基地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及动力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系统、自动变速系统,适用于不同动力驱动的各类新能源汽车。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在渭南高新区设立子公司,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规划总投资
12.78 亿元,其中一期总投资 5 亿元,二期总投资 7.78 亿元。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指定渭南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通过渭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向公司分批次投入产业基金 4 亿元人民币,签订“投资协议”起 30 日内,投资第一期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 万元),后续投资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给付。渭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拟以分期增资扩股的方式出资 4 亿元(最终以实际为准),占项目公司 40%股权,与公司在渭南高新区共同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项目公司,每次双方需同比例出资。项目投资期限不超过五年,退出方式为:(1)公司于投资期限届满前回购渭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回购价款为投资本金加年化 6%的收益再扣除已经支付的收益;(2)在投资期内,若公司启动定向增发,遵循市场化原则下,渭南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享有参与定向增发的优先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为上述退出方式(1)回购提供免费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基金支付之日起至公司回购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之日止。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经营,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对外投资,获得了当地政府支持,有利于合理利用当地各项资源,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当地地区创造社会经济效益;产业基金回购价款合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述回购提供免费担保,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因为市场环境、相关政策等方面因素导致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安排、投资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渭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项目入区协议》;

  4、《渭南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基地项目补充协议》

  5、《渭南市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渭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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