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邹家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邹成蔚先生、吴伟忠先
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伟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高月琴女士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姚荣康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柳红梅担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
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
务代表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伟忠 柳红梅
联系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工业园区环园南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工业园区环
路 11 号 园南路 11 号
电话 0571-88637676 0571-88637676
传真 0571-88637000 0571-88637000
电子信箱 wu.wz@hzhuning.com liu.hm@hzhuning.com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