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现对公告内容进行相关更正(参见更正后的加粗字段),更新后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更新后)》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更正如下:
更正前: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邹雨雅合计持有公司 71,145,630 股股票,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邹家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发行前的 64.07%下降为 55.38%,持股比例减少 8.69%,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邹家春 9,459,730 8.52% 9,459,730 7.36%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47,645,000 42.90% 47,645,000 37.09%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700,000 10.54% 11,700,000 9.11%
邹雨雅 2,340,900 2.11% 2,340,900 1.82%
合计 71,145,630 64.07% 71,145,630 55.38%
更正后: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
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
人邹家春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邹雨雅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
释,及股东减持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11.35%。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主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元/股) (股) 本的比例(%)
邹家春 集中竞价 2020 年 09 月 10 日至 09 月 14 日 35.52 1,075,270 0.9683%
大宗交易 2020 年 09 月 15 日 32.40 1,100,000 0.9905%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31 日 36.226 613,000 0.55200
邹雨雅
集中竞价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19 日 38.050 167,000 0.15038
合计 - - 2,955,270 2.661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邹家春 11,635,000 10.48% 9,459,730 7.36%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47,645,000 42.90% 47,645,000 37.09%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700,000 10.54% 11,700,000 9.11%
邹雨雅 3,120,000 2.81% 2,340,900 1.82%
合计 74,100,000 66.73% 71,145,630 55.38%
以 上 权 益变 动 使信 息 披露 义 务人 的 持股 数 由 74,100,000 股降 至
71,145,630 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11,051,892 股增至 128,470,351 股,最终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11.35%。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相应内容上也一并得到更正,请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董事
会对由此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抱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