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0-123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2020 年 7 月 1 日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贝达医药科技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5,146.35 万元向宁波凯铭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铭创新”或“受让方”)出售持有的浙江贝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凯铭创新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列明博士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与凯铭创新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款,凯铭创新将分两期支付,并约定在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交讫后进行标的股权的交割。2020 年 8 月,公司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并完成了股权的交割工作,凯铭创新成为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
有关该等交易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7 月
21日、8 月 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和《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凯铭创新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款,凯铭创新将按以下约定分两期支付,并约定在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交讫后进行标的股权的交割:
1、第一期:受让方于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中的30%(即7,543.905万元)。
2、第二期:受让方应于交割日起三个月内,向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股权
转让价款中的70%(即17,602.445万元)。
前述第一期 7,543.905 万元股权转让款及标的股权的交割工作已于 2020 年 8 月
完成。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也已收到第二期 17,602.445 万元股权转让款和标的公司归还的全部借款本息,标的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款收款凭证;
2、标的公司归还借款本息凭证。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