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15年9月12日通过)
2015年9月12日9时整,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议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000万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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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签署页)
王岳钧____________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2015年9月12日
杜守颖
201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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