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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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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9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发行
价格为 12.20 元/股。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00%。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价格为 12.20 元/股。
(2)投资者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016 年 6 月 8 日(T 日,申购日) ,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
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6 月 14 日(T+2 日)公
告的《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
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
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
路演。
1、路演时间:2016 年 6 月 7 日(周二)14:00—17:00;
2、路演网站:全景网(http://rsc.p5w.net) ;
3、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
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 (巨潮
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
网,网址 www.ccstock.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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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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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