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023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10:00,在长沙市榔梨街道龙华村阳光东路,
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 VIP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各项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 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
具备届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300,00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
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
开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5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151,476.08 127,898.06
2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453,083.44 425,228.80
3 长沙(二)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632,945.16 537,789.32
4 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 210,166.95 209,083.82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1,647,671.63 1,500,000.00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
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后投入的部分(如有)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
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同意通过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