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28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www.hnlens.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同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6,736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
发行方式 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
发行对象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日(网上申购日为3月10日),其他发行重要日期
发行日期 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
发行人联系电话 0731-83285699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系地址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 0755-22940052
系电话
发行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