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宜投资、红将投资、远
方光电及费占军合计持有的红相科技100.00%股份以及周伟洪、费禹铭及钱志达
合计持有的中强科技100.00%股权。
根据评估,红相科技100.00%股份的评估值为116,052.00万元,经上市公司
与红相科技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价格确定为 116,000.00 万元。中强科技
100.00%股权评估值为105,365.00万元,经上市公司与中强科技交易对方友好协
商,交易价格确定为105,000.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原发行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即24.45元/
股。2017年3月6日,金盾股份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派发
0.50元的股利分配方案,并于2017年5月5日进行了除权除息,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4.40元/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向周建灿、王淼根、陈根荣、马夏康、萌顾创投五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01,662.5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98,510.10万元,未超过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00%(其中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
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为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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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股份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90%(配套融资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股份数量=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数总额上限为
32,000,000股(含32,000,000股),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2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数量按具体发行股份数量与
32,000,000股孰低确定,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按孰低
原则,若本次配套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各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及认购股数将同比例
调整。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认购比例如下: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 认购比例
周建灿 59.38%
王淼根 10.15%
陈根荣 10.15%
马夏康 10.15%
萌顾创投 10.15%
合计 100.00%
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期首日至发
行前的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数
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红相科技“精密红外光学组件和复杂红外成像镜头产业化”项目、红相科技“行
人预警车载红外夜视系统产业化”项目以及中强科技“多波谱检测中心建设”项
目。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非现金支付情况及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二、募
集配套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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