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股份”、“公司”或“发行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意见》、《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投资者资格、定价方式、配售原则、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6日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8.07倍。本次发行价格12.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要量为24,408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2.80元/股、发行新股2,0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5,60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3,77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1,826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2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的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40%。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金盾股份”,股票代码为“30041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2月16日(T-3日)完成,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为37家,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认定资格的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为37家,配售对象为68个,申购总量为64,28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53.57倍。
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有效报价确认程序和原则,经过协商,决定将申报价格为12.80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少于700万股的配售对象,以及拟申购数量为7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报价时间较晚(EIPO提交时间:2014-12-1614:33:48.513)的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合计剔除1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8个配售对象,所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7,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0.89%。
6、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1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4年12月19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8、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对于违规者,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深交所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制申购等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权部门查处。
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10、有关网下投资者的配售结果将在2014年12月23日(T+2日)刊登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该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11、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2、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12月11日(T-6日)登载于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http://www.jindunfan.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金盾股份/发行人/公司 指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 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
本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
象根据确定价格初始发行1,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网下发行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
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800万股
网上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
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指符合2014年12月11日(T-6日)披露的《初步询价及
网下投资者 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协会完成备案,
配售对象 可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资账
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指除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投资者以外的其他已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
网上投资者 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
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
有效报价 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
有效报价数量/有效申报数量 指有效报价所对应的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