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
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
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DUN FANS CO.,LTD.
浙江省上虞市章镇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
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
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1、本次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累计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的25%。
2、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由公司董
发行股数
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及本次发行定价情况
协商确定。
3、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询
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8,00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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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
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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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并特
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事项:
一、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的数量、费用分摊原则与影响
(一)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2012年2月4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4年1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议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如下: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且不超过
2,000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老股转让)。公
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老股转让数量之间的调整机制如下:
1、公司新股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及公司需求决定;
2、公司股东老股转让的数量根据公司发行股份总数减去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
数量决定,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二)本次公开发售股份方案及承销费分摊原则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议案》,本次公开
发售股份的方案如下: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需求确定。若
根据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公开发行新股所得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在确定发行
价格时未发生的发行费用将采取保守估计的方式测算确定)超过募投项目资金需要
量及公司资金需求量,超出部分根据发行价格相应减持老股,转让所得归股东所有。
公司新股发行及股东老股转让的承销费率一致,并分别向公司及进行老股转让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