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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11 深市 金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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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4年3月26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4-04-22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
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
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DUN FANS CO.,LTD. 
浙江省上虞市章镇镇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
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
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累计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
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根据询价情况而定。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8,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不超过2,000万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
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如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周纯父子就股份锁定的
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及
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4)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
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
(6)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其将
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其公开发售的股份,同
时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7)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公司股东王淼根、马夏康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
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
3、本公司股东陈根荣、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杭州诚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盛万投资有
限公司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
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周建灿、王淼根、
陈根荣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2)如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
过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
(5)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并特
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事项:
一、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决策程序和内容 
2012年2月4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4年1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议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如下: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且不超过
2,000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老股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老股转让数量之间的调整机制如下:
(1)公司新股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及公司需求决
定;
(2)公司股东老股转让的数量根据公司发行股份总数减去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的数量决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等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等的承
诺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灿、周纯父子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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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3、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
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4、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合法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其将按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购
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其公开发售的股份,同时将敦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
7、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本公司股东王淼根、马夏康就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
履行股东的义务;
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合法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公司股东陈根荣、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诚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就股份锁定的承
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 
 
履行股东的义务;
3、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其将通过合法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