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
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
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澜路33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使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3,4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2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3,400万股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石华山、实际控制人石华山与梁颖光夫妇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
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石华山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石华山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石
华山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江门市江海区神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
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金泽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马春
寿、郭林生均已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吴格明、郑立楷、高勤、监事池文茂、林卫文、
财务总监吴杰、董事会秘书马俊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份,且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
以及自愿锁定的承 人股份;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诺: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梁颖光的母亲、发行人董事郭丽华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郭丽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
限届满后,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在石华山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所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石华山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若石华
山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石华山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石华山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石华山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石华山的弟弟石泰山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石泰山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且在上述承诺
期限届满后,在石华山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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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持有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石华
山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若石华山在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石华山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石华山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石华山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