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
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
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Jolywood (Suzhou) Sunwatt Co., Ltd.
(注册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988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 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其中公开发行新股2,349万股,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639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
量为639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6.42元
预计发行后总股本: 11,949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8月28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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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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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
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
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张育政夫妇、普乐投资及通过普乐投
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夏文进、杨英武、蔡永略、谢建军、钟雪冰、张招贵、
龙长铭承诺:除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本人直接及
间接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董事江小伟承诺:除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将本人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则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十二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在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前述锁
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
价。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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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股东颜玲明承诺:除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将本人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