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1(090)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江春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罗新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显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孟令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黄力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黄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金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邓雅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2、3 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 5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出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 13 项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0 应选人数(4)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江春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罗新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陈显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孟令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应选人数(3)人
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黄力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黄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金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00 应选人数(2)人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邓雅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李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4.00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 号皇城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会议室。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4:00 至 14:30 进行签到进场。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显龙、张妍
联系电话:010-62078588
传真:010-62032013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
邮政编码:1000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