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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6

恒华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1(099)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孟令军先生。

  独立董事:黄磊先生、黄力波先生、金宁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邓雅静女士、李欢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戚红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由于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素玲女士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郭素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郭素玲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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