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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7

科恒股份: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
五届第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2、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门市科恒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366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3、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93 号)、《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31号)。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完成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披露。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共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经审慎分析论证,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办理,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以及公司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决策。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以及公司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决策。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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