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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7

同有科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暨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融资周期及资金安排等实际情况,审慎研究,并与中介机构等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同
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64 号)。


  4、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同有飞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
函〔2021〕020069 号)。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
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答复,并公开披露了《公司与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文件。2021年 5 月 10 日,公司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5、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同有飞
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
函》(审核函〔2021〕020122 号)。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回复,并公开披露了《公司与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文件。

    (二)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原因及对公司影响

  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现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融资周期及资金安排等实际情况,审慎研究,并与中介机构等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履行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交所撤回申请文件。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
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交所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事项是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融资周期及资金安排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二、公司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融资周期及资金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调整再融资方式并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发行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后续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部门审批,能否通过审批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或核准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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