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1]00713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7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8-9
合并利润表 10
合并现金流量表 11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2-13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15
母公司利润表 1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7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8-19
财务报表附注 20-121
审 计 报 告
大华审字[2021]007138 号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春股份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富春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商誉减值
2.业绩补偿款的可收回性
3.游戏业务收入的确认
(一)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如附注六(注释15)所示,2020年12月31日,富春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原值为81,111.91万元,累计商誉减值准备为60,829.42万元。由于商誉金额重大,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商誉减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资产组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
(2)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评估管理层选择的估值方法和采用的主要假设的合理性;
(3)复核现金流量预测水平和所采用折现率的合理性,并与相关资产组的历史数据及行业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
(4)复核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准确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商誉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假设和方法是可接受的,管理层对商誉减值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二)业绩补偿款的可收回性
1.事项描述
如附注六(注释5)所示,2020年12月31日,富春股份合并财务报表中业绩补偿的账面原值为26,177.27万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
备为15,201.06万元。由于业绩补偿金额重大,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估计判断,因此我们将业绩补偿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业绩补偿款的减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相关业绩补偿诉讼案件进展,与业绩补偿义务人是否存在重大分歧,以及公司管理层对业绩补偿义务人清偿能力和业绩补偿款可收回性的判断;
(2)访谈代理律师,了解相关业绩补偿诉讼案件进展,财产保全情况及对判决结果的预判或和解的可能性,同时查阅相关案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传票、起诉状、证据资料、答辩意见、相关民事裁定书、相关民事判决书、相关联系函等;
(3)获取业绩补偿义务人的询证函回函,了解其对业绩补偿款的认可情况、还款意愿;
(4)根据了解的信息,评价管理层对业绩补偿款坏账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是否恰当,重新测试复核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业绩补偿款的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假设和方法是可接受的,管理层对业绩补偿款可收回性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三)游戏业务收入的确认
1.事件描述
如附注六(注释37)所示,富春股份2020年度游戏业务收入27,370.0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6.33%。由于游戏行业运营模式多样、交易数量大,虚拟货币消耗等业务收入确认涉及使用复杂的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可能导致确认收入金额不准确或计入不正确的会计期间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游戏业务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
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游戏业务收入的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进行控制测试;
(2)利用IT专家的工作对与收入确认相关的IT系统和控制进行评价,包括评价电子交易环境相关的IT流程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3)了解和复核了自主运营模式、联运和代理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复核了道具性质(永久性、消耗性)的确定标准,获取销售合同,检查业务内容、主要合同条款以及结算方式,评价游戏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4)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分析具体游戏年度及月度收入变化及毛利率的变动是否合理;
(5)在IT专家协助下,对主要自营游戏进行玩家行为数据分析,并对2020年度充值玩家选取样本,执行访谈程序,以检查自营游戏收入确认依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6)检查重要客户合同及结算单,查询平台数据,重新计算虚拟货币的消耗,重新计算分成收入;结合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向主要客户及第三方平台函证应收款项余额及交易金额,并对重大交易客户进行访谈;
(7)我们抽样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与各游戏运营商的对账结算单、银行收款凭证;自营业务各支付渠道收款记录、银行收款凭证;
(8)执行截止性测试,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与
交易中的合同及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富春股份游戏业务收入真实、准确。
四、其他信息
富春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富春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富春股份管理层负责评估富春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富春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富春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富春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富春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富春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王庆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