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电气 公告编号: 2012-063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12 日 15:00 至 2012 年 12 月 1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30 三楼会议室召
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73,973,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4%。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所持股份 66,54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7.5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所持股份 7,429,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5.31%;此外,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
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本次股
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全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代表股数:73,973,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代表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H&SHUN INTERNATIONAL
HOLDINGD PTE.LTD..收购 PT IRONMAN ROYALE INDONESIA 公司 100%股
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代表股数:73,973,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代表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恒顺新家坡控股公司收购 PT Integra
Prima Coal 公司及 PT Kutai Nyala Resources 公司股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代表股数:73,973,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代表股数: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继辉、罗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