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6
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及数量确定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或“公司”)于2016
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4.45元/股,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含3,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发行价格及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李凯、姚尧土。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李凯、姚尧土已经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数量上限(万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 李凯 1,500 36,675
2 姚尧土 1,500 36,675
合计 3,000 73,350
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7年7月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审核通过。
二、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452,800,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67,920,037.5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18日。关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三、发行价格及发行股票数量的调整
公司 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4.45元/股调整为24.3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24.45元/股– 0.15元/股
=24.30元/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350万元,参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已确定。公司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本次非
公开发行价格由24.45元/股调整为24.3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
行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3,0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0,185,184股。
发行价格及发行股票数量调整前后,各认购对象认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上限(元) 认购数量上限(股)
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 李凯 366,750,000 366,749,985.6 15,000,000 150,925,92
2 姚尧土 366,750,000 366,749,985.6 15,000,000 150,925,92
合计 733,500,000 733,499,971.2 30,000,000 30,185,184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