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5
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和“限售期”条款作如下调整: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钟百胜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 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的核准批复后,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钟百胜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前: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持股期限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中,钟百胜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除钟百胜先生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议案》,董事会本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和“限售期”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关于再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