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1-08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华晶”或“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所持公司股份减少,原因系河南省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与河南华晶、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郭留希、郑州华晶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0)豫01执1343号之三】,裁定将河南华晶持有的9440万股的股票交付山西证券抵偿部分债务,截至目前已办理完成司法划转过户手续。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因山西证券与河南华晶股权质押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上(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河南华晶持有公司的 94,400,000 股股份(占河南华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65.01%,占公司总股本的 7.83%)。公司于 2021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
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结果,上述拍卖流拍。之后,山西证券向法院提交以物抵债申请书,
申请以第一次拍卖流拍价抵偿河南华晶所负部分债务。法院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豫 01 执 1343 号之三】,裁定解除对河南华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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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司 94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3%)的股票的冻结,并将河南华晶持有公司 9440 万股的股票作价 213720000 元,交付山西证券抵偿部分债务,上述股票所有权自裁定送达山西证券时起转移,山西证券可持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021 年 10 月 18 日根据裁定书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河南华晶持有
公司的 9440 万股以物抵债转移至山西证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锐创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河南华晶持有公司 145,217,48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2.05%,郭留希先生持有公司 185,264,10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5.37%;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0,481,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2%。山西证券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河南华晶持有公司 50,817,48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22%,郭留希先生持有公司 185,264,10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5.37%;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6,081,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8% 。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违反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以及资金被动流向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资金占用余额为 30,526.95 万元(具体金额最终以司法机关判决或证监会调查结果为准),公司持续督促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及其关联方尽快履行清偿债务,妥善处理并尽快解决上述违规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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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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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