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
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
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
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
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
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6 号文核准。天龙集团的股票
代码为300063,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
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即340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发行
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 日(2010 年3 月17 日),参与申购的投资
者须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
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代为
报价。2010 年3 月12 日(T-3 日)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2
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控股关系的询
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
(2)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5.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申报价格
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价。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将不能参与网下申购。
6.初步询价时,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可以最多申报三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
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340 万股,同时每一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不
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100 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100 万股的,超出部分必
须是10 万股的整数倍。
7.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
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
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9.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应为网下申购阶段实际申
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
询。
10.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须按照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初步询价中提交
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东莞证
券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11.东莞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3 月10 日(T-5
日)至2010 年3 月12 日(T-3 日),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
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
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3
12.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为2010 年3 月12 日(T-3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配售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加网下申
购和配售。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
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0 年3 月12 日(T-3 日)12:00 前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
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1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10 年3 月10 日(T-5 日)至2010 年3 月
12 日(T-3 日)每日9:30 至15:00,其他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4.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
象不足20 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
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40 万股。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5.本次发行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将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发行的申购
时间为2010 年3 月17 日(T 日)9:30 至15:00;网上发行时间为2010 年3 月17
日(T 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敬请投资者注意。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
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 年3 月9 日(T-6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
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
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本公司网站(www.tlym.cn)的招股意向书
全文,《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
告》同时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 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0 年3 月9 日(星期二)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提示公告》
T-5 日
2010 年3 月10 日(星期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4
2010 年3 月11 日(星期四)
T-3 日
2010 年3 月12 日(星期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T-2 日
2010 年3 月15 日(星期一)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申报
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0 年3 月16 日(星期二)
刊登《发行公告》、《首次公开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下午14:00-17:00)
T 日
2010 年3 月17 日(星期三)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 日
2010 年3 月18 日(星期四)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日
2010 年3 月19 日(星期五)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2010 年3 月22 日(星期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
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
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
人(主承销商)联系。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东莞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
路演推介工作。
(一)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3 月10 日(T-5 日)至2010 年3
月12 日(T-3 日),在深圳、上海和北京三地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
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 址
2010 年3 月10 日
(T-5 日,星期三)
09:30-11:30
深圳星河丽思卡尔顿
酒店三楼宴会I 厅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6 号
2010 年3 月11 日
(T-4 日,星期四)
09:30-11:30
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
二楼嘉宾厅
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
厦
2010 年3 月12 日 09:30-11:30 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北京西城区金城坊东街1 号5
(T-3 日,星期五) 顿酒店宴会II 厅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联
系电话:0769-22110116、22119253、22119285
(二)初步询价安排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
1.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相关
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号等)
以2010 年3 月12 日(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