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天龙集团 证券代码:300063 公告编号:2020-122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天龙
集团”)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终止协议〉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终止协议》,并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交易相关申请材料。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终止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披露终
止公告之日(2020 年 9 月 30 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各方及其主要负责人;
4、标的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5、为本次交易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君悦(深圳)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卓信大华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前述中介机构经办人员;
6、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7、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 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及机构存在以下持有上市公 司股票变动的情形:
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相关自然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股份性质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交易摘要
2020-07-10 无限售流 2,100,000 2,100,000 持股性质
王娜 天龙集团 通股 变更
副总经理 2020-07-10 股权激励 -2,100,000 4,900,000 持股性质
限售股 变更
天龙集团 2020-07-10 无限售流 180,000 180,000 持股性质
梅琴 董事兼副 通股 变更
总经理 2020-07-10 股权激励 -180,000 420,000 持股性质
限售股 变更
2020-07-10 无限售流 180,000 180,000 持股性质
陈东阳 天龙集团 通股 变更
董事 2020-07-10 股权激励 -180,000 420,000 持股性质
限售股 变更
2020-07-10 无限售流 180,000 180,000 持股性质
廖星 天龙集团 通股 变更
董事 2020-07-10 股权激励 -180,000 420,000 持股性质
限售股 变更
姚松 天龙集团 2020-07-10 无限售流 240,000 240,000 持股性质
副总经理 通股 变更
2020-07-10 股权激励 -240,000 560,000 持股性质
限售股 变更
天龙集团 2020-07-10 无限售流 180,000 180,000 持股性质
王晶 董事会秘 通股 变更
书 2020-07-10 股权激励 -180,000 420,000 持股性质
限售股 变更
2020-07-10 无限售流 90,000 90,000 持股性质
公司 2019 通股 变更
年限制性 2020-07-10 股权激励 -90,000 210,000 持股性质
股票激励 限售股 变更
刘磊 计划认定 2020-09-03 无限售流 -30,000 60,000 卖出
的核心管 通股
理人员,梅 2020-09-15 无限售流 -20,000 40,000 卖出
琴之配偶 通股
2020-09-21 无限售流 -20,000 20,000 卖出
通股
就上述持股变更情况,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王娜、姚松、梅琴、廖星、陈东阳、王晶关于上市公司股票变动的 情况说明和承诺
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该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向 44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48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2,258.00 万股,占该次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26,426,950 股的 3.11%;预留 230.00 万股,占该
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26,426,950 股的 0.32%,预留部分占该次 授予权益总额的 9.24%。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该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该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 2019 年 6 月 4 日为该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1.87 元/股的价格向
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发布《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除 1 人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该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最终确定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为 43 人,限制性股票股数为 2,257.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该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2 日,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749,001,950 股。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获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 万股,回购价格为 1.892 元/股。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授予事项;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发
布《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确认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2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662.2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8%,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