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0-26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近期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问答》”),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相关议案。”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问答》”),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取消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除《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之外的其他议案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