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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0-01-07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6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20办公1T01-06,07,08号房屋)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寅和总经理赵晓红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公司股东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承诺:除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转持部分公司股份外,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3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回赎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通过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张清、丁兆国、李斌三人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持有的本公司180万股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的禁售期义务。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九洲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8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60万股,网上发行1,440万股,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九洲电气”,股票代码“30004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44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月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1月8日
    3、股票简称:九洲电气
    4、股票代码:30004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945万股5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8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寅和总经理赵晓红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公司股东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承诺:除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转持部分公司股份外,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回赎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通过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张清、丁兆国、李斌三人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持有的本公司180万股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的禁售期义务。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6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对象获配的360万股股份的锁定期为三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44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发行后股权结构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股数
    (股)
    比例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李寅
    15,000,000
    21.60
    2013年1月8日
    赵晓红
    11,450,000
    16.49
    2013年1月8日
    哈尔滨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000,000
    10.08
    2013年1月8日
    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8,615,385
    12.41
    2011年1月8日
    北京信捷和盛企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
    5.76
    2011年1月8日
    哈尔滨市科技风险投资中心
    2,584,615
    3.72
    2011年1月8日
    哈尔滨鑫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0,000
    1.44
    2011年1月8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800,000
    2.59
    2011年1月8日
    小计
    51,450,000
    74.08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600,000
    5.18
    2010年4月8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4,400,000
    20.73
    2010年1月8日
    小计
    18,000,000
    25.92
    合 计
    69,450,000
    100.00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上市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HARBIN JIUZHOU ELECTRIC CO.,LTD.
    3、注册资本:5,145万元(本次发行前);6,945万元(本次发行后)
    4、法定代表人:李寅
    5、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62号
    6、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高压变频器、高低压电气设备、箱式变电站、整流装置、电气元件、继电保护产品、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信息与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计算机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应用;销售公司开发的新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