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关于新增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新增的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
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是在公司主导下展开的资源整合类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独立董事方先丽女士、杜惟毅先生、王海黎先生同意将《关于新增 2021 年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方先丽) (杜惟毅) (王海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