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TGOOD Electric Co.,Ltd.)
(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01 号中韩工业园内)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公告书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并上市后持股6,650万股)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于德翔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Helmut Bruno Rebstock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公
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3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天津华夏瑞特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成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之日(2009年6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该公司回购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禁售义务: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
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崂
山风投持有公司的333 万股将转持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将承继青岛市崂山区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1的禁售期义务,即自成为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日(2009 年6 月24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该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
流量表。其中,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8年度及2009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1 青岛市崂山区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09 年9 月29 日正式更名为青岛市崂山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
者提供有关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特锐
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5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6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72万股,网上发行2,688万股,发行价格
为23.8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1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特锐德”,股票代码“300001”;其
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配售的672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1月30日起上市交易,网
上定价发行的2,688万股股票将于2009年10月30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
距今时间较短,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5
2、上市时间:2009年10月30日
3、股票简称:特锐德
4、股票代码:300001
5、发行后总股本:13,36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36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项 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
量(万
股)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
量(万
股)
持股比
例(%)
限售期
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6,650.00 66.50 6,650.00 49.78
自2009 年10
月30 日起36
个月
Helmut Bruno
Rebstock(外资股)
2,850.00 28.50 2,850.00 21.33
自2009 年10
月30 日起12
个月
青岛市崂山区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SS)*注
(1)
333.00 3.33 - -
自2009 年6
月24 日起36
个月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注(2)
- - 333.00 2.49
自2009 年6
月24 日起36
个月
一、有
限售
条件
的股
份
天津华夏瑞特地产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67.00 1.67 167.00 1.25
自2009 年6
月24 日起36
个月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 3,360 25.15 -
总 股 本 10,000.00 100.00 13,360.00 100.00 -6
*注(1):SS(State-owned Shareholder)国有股股东。青岛市崂山区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
司是由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青岛市崂山区国
有资产管理局。
*注(2):根据财政部、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颁发的《境
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年]94号),并经青
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09年7月23日印发的《关于转持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问题的批复》(青国资产权[2009]23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
过3,500万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公司国有股股东青岛市崂山区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将
其所持有的333万股股份转持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并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持手
续。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于德翔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禁售义务: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
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崂
山风投持有公司的333 万股将转持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将承继崂山风投的禁售期义务,即自成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之日(2009 年6 月24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该公司回购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Helmut Bruno Rebstock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在公7
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天津华夏瑞特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成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之日(2009年6月24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
接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