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
15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由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加会议的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1、聘任赵永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在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同意聘任赵永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聘任孙姬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在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后,同意聘任孙姬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董事会 调整前 调整后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主任委员 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吕廷杰 牛忠党、黄永军 吕廷杰 牛忠党、赵永杰
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定《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董事赵永杰、徐少璞、李利
军为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董事赵永杰、徐少璞、李利
军为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为确保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授权期限至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授权董事会可将前述股票期权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按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6、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监管机构要求该等调整行为需得到股东会及/或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调整行为必须得到相应批准。
8、授权董事会就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做出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的、恰当的所有行为。
9、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其他事项,有关规定、要求明确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要求明确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者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董事赵永杰、徐少璞、李利
军为拟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