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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39 深市 长城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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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统称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
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31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6.3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6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业(J67)。截至2018年9月2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7.31倍。

    本次发行价格6.31元/股对应的2017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高于中证指数公司2018年9月20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已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8日和2018年10月9日,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投资者请按6.31元/股在2018年10月1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10月1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8年10月1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0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8日和2018年10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业(J67),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
盈率为17.31倍(截至2018年9月20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6.31元/股对应的2017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高于中证指数公司2018年9月20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310,340,536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1,858,335,455.18元。按本次发行价格6.31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1,958,248,782.16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99,913,326.98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858,335,455.18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10,340,53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0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长城证券”,股票代码为“00293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不超过310,340,536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7,238,536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3,102,000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0%。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9月20日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剔除无效报价后,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0.07%),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31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6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958,248,782.16元,扣除发行费用99,913,326.98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858,335,455.18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1,858,335,455.18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8年9月25日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8年10月17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联席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6.31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
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