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AvaryHolding(Shenzhen)Co.,Limited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
园区厂房A1栋至A3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26A)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 本次发行A股新股股数不超过231,143,082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
股本的比例 本的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311,430,816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8年9月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臻鼎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MontereyPark
FinanceLimited股权。
发行人间接股东Monterey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CoppertoneEnterprises
Limited和集辉国际有限公司(PacificFairInternationalLimited)
股权。
发行人间接股东Coppertone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美港实业有限公司
(MaycoIndustrialLimited)股权。
发行人控股股东美港实业及其关联方集辉国际、间接控股股东臻
鼎控股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有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诺 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
长六个月。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
发行人股东益富投资、得邦投资、信群投资、长益投资、亨祥投
资、振碁投资、悦沣公司、德乐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
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正式刊发招
股说明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增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则自上
述增资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通过上述方式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东秋实兴本、武汉成业联、上海盛歌、毅富管理承诺:
自本企业首次向公司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17年6月
2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东兼善鹏诚及兼善投资承诺:自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首
次向公司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17年6月27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董事及高管沈庆芳、游哲宏、郭明鉴、黄匡杰、许仁寿、
黄崇兴、张波、陈章尧、林益弘、范振坤、萧得望、周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正式刊发招股说明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增资方
式持有公司股份,则自上述增资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上述方式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将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
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应做
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免除此项承诺的履
行义务。
发行人监事柯承恩、臧秀清、苗春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正式刊
发招股说明书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增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则
自上述增资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上述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
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8年8月28日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PCB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其下游行业包括通讯电子、消费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医疗器械、国防及航空航天等领域,而该等下游行业的发展与全球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自2006年开始,中国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PCB生产国,PCB的产量和产值位居世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