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3、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鹏鼎控股(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4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4、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5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02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5、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议案。
6、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提出
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并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
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状况以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相关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终止原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系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状况以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相关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议案》。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经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并结合资本市场状况以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