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1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12月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因情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监事共5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期权,同时,公司根据内部实际激励需求对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减。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12 人调整为 110 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 330.50 万份不变。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 287.50 万份调整为 285.6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 43 万份调整为 44.90 万
份,预留股票期权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的 20%。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业已成就。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期权的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5.60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向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