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钧达股份
股票代码: 002865.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显泽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
通讯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信城路 857 号世茂中心
25 楼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钧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钧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确认,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 5%的情况......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3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3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4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4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审批程序......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8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一、备查文件 ......9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 指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钧达股份、上市公司 指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苏显泽
嘉兴起航 指 嘉兴起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 2021 年 11 月 9 日,嘉兴起航与苏显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份转让 指 嘉兴起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苏显泽转让合计 18,759,461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70%。
《股份转让协议》 指 2021 年 11 月 9 日,嘉兴起航与苏显泽签署的《股份转让协
议》
上市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公司总股
股份占比/持股比例 指 本以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日(即 2021 年 11 月
8 日)的 136,883,916 股计算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苏显泽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6196810******
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
通讯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857 号世茂中心 25 楼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了通过嘉兴起航控制钧达股份18,759,461股股份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缩短管理决策流程时间。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在未来12个月内尚无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嘉兴起航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嘉兴起航控制上市公司18,759,46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3.7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8,759,46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7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苏显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2021年11月9日,嘉兴起航与苏显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苏显泽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嘉兴起航持有的上市公司18,759,46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70%。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有及/或自筹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
签订时间:2021年11月9日
签署主体:嘉兴起航、苏显泽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双方一致同意,嘉兴起航将所持上市公司18,759,461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70%,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苏显泽。
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719,237,734.74元(含税价格),对应每股转让价格为38.34元(按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
3、支付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12个月内,苏显泽向嘉兴起航支付全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共719,237,734.74元。
4、合同生效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双方盖章(若为法人或合伙企业)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若为法人/合伙企业)或授权代表签字即生效。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审批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苏显泽
2021 年 11 月 11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海南省海口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钧达股份 股票代码 002865.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苏显泽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浙江杭州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