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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崇达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1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931,618.00 股,占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的 0.18%。

    2、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78 元/股。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1,931,61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78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2 年 4 月 1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崇
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227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33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6、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
司披露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

  7、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8、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49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86.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65 元/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种类、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需要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31,618.00 股限制性股票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股票种类

  股权激励限售股(A 股)

    3、回购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931,618.00 股,占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的 0.18%,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2.71%。

    4、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节  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原则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同时,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六节  本激励计划
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四)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由于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2022 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发放,因此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78-0.29+0.29=5.78 元/股。

    5、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1,164,752.04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59,488,592                    1,931,618  657,556,974

其中:高管锁定股          441,451,836                                441,451,836

    首发后限售股        202,839,756                                202,839,75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197,000                    1,931,618    13,265,3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4,195,378                                434,195,378

三、股份总数            1,093,683,970                    1,931,618  1,091,752,352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公司 2023年 6 月 12 日股本结构表。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影响及会计处理

    1、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2、相关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将相应减少股本 1,931,618.00 股,减少资本公积 9,233,134.04 元,同时减少库存股和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11,164,752.04 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931,618.00 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931,618.00 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和定价依据、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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